根據全省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要求,為落實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的具體部署安排,全力配合做好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相關工作,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堅決遏制疫情蔓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工作指引。
一、積極引導市民規范投放
各區政府(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院校、公園、街道、社區、村委、商場等要積極利用各類媒體、粘貼告示等宣傳方式,引導市民對廢棄口罩規范、集中定點、統一地分類投放。廢棄口罩切忌放入包里、兜里或隨意放置、丟棄,要及時用塑料袋密封處置或直接投入“廢棄口罩專用”垃圾收集桶。
(一)對于普通市民,因風險較低,使用過的口罩可以由使用人直接丟入“其他垃圾”(或粘貼有“廢棄口罩專用”)桶。
(二)對于存在發熱、咳嗽、咳痰、打噴嚏癥狀的人,或接觸過此類人群的人,應使用密封袋、保鮮袋,將廢棄口罩密封后丟入“其他垃圾” (或粘貼有“廢棄口罩專用”)桶。
(三)對于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應在就診或接受調查處置時,將使用過的口罩交給相應工作人員,作為醫療廢物進行處置。
(四)在醫療機構時,可把口罩直接投入醫療廢物垃圾袋中,作為醫療廢物由專業處理機構進行集中處置。
二、強化規范收集處置
(一)因地制宜設置專用收集垃圾桶
各區政府(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院校、公園、街道、社區、村委、商場等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可以在城區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設置廢棄口罩專用收集桶,并標明“廢棄口罩專用”, 廢棄口罩專用收集桶內設塑料袋內襯,避免廢棄口罩與容器直接接觸。
也可以印制(打印)“廢棄口罩專用”字樣貼紙張貼目前道路兩旁、公共場所現有垃圾箱“其他垃圾”桶外。
環衛部門要使用消毒液或石灰粉撒至廢棄口罩專用收集桶進行消毒處理,每日不少于兩次。
(二)及時清運消殺(消殺采用84消毒液按1:99兌水配比稀釋或75%酒精進行噴淋)
1.加強生活垃圾清運消殺,及時清運垃圾收集桶,做到日產日清。
2.加強垃圾收集站(點)、垃圾轉運(壓縮)站管理,嚴格作業流程,強化標準化管理,定期開展清洗、消殺、除臭工作,每日不少于兩次,有效控制“污水、灰塵、噪音、臭氣”等環境污染。
3.加強垃圾運輸車清洗消毒,垃圾運輸車必須密閉,在垃圾中轉處理后要對離站的垃圾運輸車進行消殺。
4.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要對完成卸料的垃圾運輸車輛進行消殺。
(三)強化規范分類處置
1.醫療機構收集的廢棄口罩可協調相關部門按照醫療廢棄物規范處置;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揮部指定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定點收治醫院及建設的專門醫院或病區廢棄口罩應當按照醫療廢棄物規范處置,嚴禁醫療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運系統。
2.其他區域收集的廢棄口罩按照其他垃圾直接運至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加強環衛工人的作業防護
從事收集、轉運、處理的一線環衛工作人員及垃圾處理場現場工作人員按要求務必配備專業的防護用具,切實做好自身防護措施。
(一)配備專業的防護用具(口罩、防護服、防護鏡、手套、膠鞋、剪刀、鉗子、84消毒液或75%酒精等),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廢棄口罩。
(二)環衛工人對專用收集桶內的裝有廢棄口罩袋子進行封袋后取出,放入專用垃圾收集車。
(三)對清空后的廢棄口罩專用收集桶進行消殺。
(四)對消殺完畢的專用垃圾桶進行重新布袋。
(五)對廢棄口罩收集專員和車輛進行消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