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城市精細化管理要求,提升縣城整體市容環境品質,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結合遂溪縣市容和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實際,我局決定開展沿街及公共巷道私建接用水設施的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覆蓋縣城區域內所有沿街及公共巷道,具體包括:遂海路、中山路、建設路、新風路、府前路等主次干道兩側商鋪門前、人行道、建筑物外墻公共區域;以及主次干道周邊的背街小巷、居民小區間通道、城中村公共巷道等供公眾通行的區域。
二、整治對象:未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占用公共空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外墻、圍墻、人行道、巷道地面等)設置的各類拖把池、洗滌池、洗手池等取水、排水設施及外掛拖把、掃帚等影響市容的物品。
縣城區沿街及公共巷道私建接用水設施的商戶、住戶自收到整改通知書之日起3日內自行規范拆除,拒不配合拆除的,有關部門將依法強制拆除。
請廣大市民積極配合專項整治行動,對縣城區沿街私建拖把池、洗手池,外掛拖把、掃帚等物品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積極監督舉報,舉報電話:0759-7762075(縣城管執法局)。
請商戶、個人自覺遵守城市管理規范,積極支持、配合整治工作,共同維護好縣城市容環境。違反上述規定的,我局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對采取暴力、威脅等方式阻擾、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一律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關于開展縣城沿街及公共巷道私建接用水設施專項整治的通告.pdf
遂溪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