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出租銀行卡是為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便利,但為了獲利仍出租。為了一千多元面臨牢獄之災,2名犯罪嫌疑人被抓后悔不已。
近日,遂溪公安破獲一起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件,抓獲2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周某增經其在菲律賓的哥哥介紹,答應幫一名李姓男子通過自己的銀行卡轉移資金以獲利。2月9日,李姓男子通過周某增銀行卡轉賬人民幣25000元,周某增按要求再轉賬給他人后,獲利1300元。2月11日,另一個犯罪嫌疑人周某龍獲知周某增通過轉賬可以輕松獲利后,主動加入并提供銀行卡給李姓男子,同樣通過轉賬最終獲利1500元。
3月21日,遂溪縣公安局城月派出所民警經縝密偵查,雷霆出擊,在城月鎮抓獲犯罪嫌疑人周某增,現場繳獲電話卡47張、銀行卡5張、手機10臺、身份證識別卡10張、手機1臺。隨后,周某龍在其家屬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周某增、周某龍在明知道李姓男子的資金來源是違法犯罪所得的情況下,仍積極配合他人轉移資金獲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