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下午,遂溪縣消費者委員會成功調解一起因點痣服務引發的消費糾紛。消費者陳女士在店內接受面部及眼部周邊點痣服務時,因商家未事先明確告知具體點痣數量,服務完成后被告知共點痣163顆、需支付800元費用。陳女士認為商家未提前說明收費標準和數量,存在誤導性銷售行為,導致其對服務費用產生重大誤解,遂與商家一同前往消委會申請調解。
經消委會工作人員調查并組織雙方陳述和核實,確認商家在提供服務前未向陳女士充分告知痣的數量及相應收費標準,該行為侵犯了消費者依法享有的知情權與公平交易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和第十條規定。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陳女士支付200元服務費用,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本案不僅體現了消委會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構建公平消費環境中的關鍵作用,也凸顯部分服務行業在明碼標價和信息透明方面存在的不足。遂溪縣消委會借此提醒廣大經營者,應嚴格依法履行告知義務,做到服務項目、數量、價格公開透明,保障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共同促進服務業規范化和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