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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王**(湛江市天恒混凝土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碼
440823************
法定代表人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湛(遂)環罰字〔2022〕11號
違法事實
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
處罰依據
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處罰。
處罰內容
處罰款6.6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
2022-3-21
處罰機關
湛江市生態環境局
備注:
行政處罰決定書(王某某).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