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東設立外商投資企業迎來新變化。截至2019年11月底,廣東省實有外商投資企業17.85萬戶,戶數約占全國的四分之一,穩居全國第一。作為外資投資大省,《外商投資法》的實施對廣東有何影響?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對此進行了解讀。
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外商投資法,在廣東省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主要有兩個新變化。首先,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直接到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機關)辦理,無需再向商務部門辦理審批或者備案。
《外商投資法》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我國“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取代了原“外資三法”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逐案審批或備案管理制度,體現了推動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的要求。
準入前國民待遇,是指在投資準入階段給予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不低于本國投資者及其投資的待遇;負面清單,是指國家規定在特定領域對外商投資實施的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國家對負面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給予國民待遇。
外國投資者或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負面清單內對出資比例、高管國籍、組織形式等有限制性規定的行業領域的,登記機關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對于符合特別管理措施規定條件的,依法予以登記注冊。外國投資者或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負面清單以外行業領域的,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進行登記管理。
此外,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除提交登記申請材料外,還需填報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外商投資法》建立了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應當通過企業登記系統以及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投資信息。
根據上述規定,商務部制定了《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外國投資者或外商投資企業可以通過網上企業登記系統申請登記注冊,填報有關信息,提交材料。值得注意的是,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未按照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的要求報送投資信息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廣東省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具體應該怎么辦?據省市場監管局介紹,申請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登錄“廣東省開辦企業一窗受理系統”辦理。申請人通過“開辦企業”模塊填報企業登記信息,同時填報初始報告。投資人在登記環節需承諾是否符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要求,填報行業門類和代碼后,根據實際情況如實勾選涉及特別管理情況。
申請人通過“開辦企業一窗受理系統”可以完成設立登記、印章刻制和申領發票等企業開辦環節,并填報外商投資信息報告。申請人可以在登記系統下載和查閱開辦企業和外商投資信息報告操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