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有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促進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數據〔2024〕1836號)有關工作部署,培育打造標桿數據企業,創建示范數據產業聚集區,繁榮數據要素市場生態,促進全省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現組織開展首批數據企業入庫培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我省數據企業入庫遵循依法合規、自主自愿、公開透明原則,申報基本條件如下:
(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登記注冊地址在廣東省或在廣東省設有分支機構。
(二)申報主體為提供數據資源、數據技術、數據服務、數據應用、數據安全、數據基礎設施等產品和服務的企業、機構等。
(三)依法依規、誠信經營,企業社會信用記錄良好,近兩年內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四)申報材料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材料不屬實,取消申報資格。
二、入庫類型
本次入庫企業類型分為6類,具體包括數據資源企業、數據技術企業、數據服務企業、數據應用企業、數據安全企業、數據基礎設施企業等。企業可根據自身業務實際,申請入庫類型(可多選,最終入庫類型以審核結果為準)。
(一)數據資源企業。指擁有公共、企業或個人數據資源,并依法依規對其合法獲取的數據,通過自行進行或者提供給其他單位開發利用、數據治理,以及訓練數據集采集、標注、合成等,為數據產業提供豐富的數據資源支持的企業。
(二)數據技術企業。指提供數據相關技術服務的企業,包括從事數據采集、數據匯聚、數據處理、數據流通、數據應用、數據運營、數據銷毀等相關軟、硬件產品開發或服務業務的企業。
(三)數據服務企業。指提供數據相關非技術服務的企業,包括數據確權、數據經紀、交易撮合、合規評估、質量評價、資產評估、安全評估、數據托管、數據公證等。
(四)數據應用企業。指將數據應用于具體產業領域,推動數字化轉型的企業,包括運用企業或行業沉淀數據、公共數據,賦能企業研發生產全流程和產業深度轉型、改進生活場景體驗、推動商業模式創新等,為傳統產業帶來產出增加和效率提升、促進數據要素與實體經濟融合。
(五)數據安全企業。指提供數據基礎設施安全、數據要素市場安全、數據流通安全技術及服務的企業,包括為其他企業提供數據來源合規、敏感數據分類分級、數據脫敏、深度訪問控制、安全運營、數據防泄露、溯源追蹤、數據交易流通安全等技術和服務。
(六)數據基礎設施企業。指提供數據采集、匯聚、傳輸、加工、流通、利用、運營、安全服務的一類新型基礎設施的企業,包括存算設施、網絡設施、流通利用設施等一系列集成硬件、軟件、模型算法、標準規范、機制設計等在內的企業。
三、入庫程序
(一)企業申報。數據企業入庫采取網上填報方式,符合基本條件的企業可通過“粵商通”數據企業入庫申報入口填寫申報信息采集表(附件1),按照系統操作指引(附件2)如實填寫相關信息,通過填報系統提交入庫申請。首批申報截止時間為11月30日。
(二)審核流程。采取初審、復審兩級審核方式。各地市政務和數據局通過填報系統平臺對申請入庫的企業信息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初審通過后,由省政務和數據局組織復審。在任一審核環節,如審核未通過,審核部門明確列出原因,退回申報單位補正。若補正后仍未通過該審核環節,流程終止。
(三)入庫企業公示。對于通過審核的擬入庫數據企業,由省政務和數據局按規范程序統一組織集中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收到問題反映,由所屬地市政務和數據局調查核實。公示無異議的,由我局正式公布入庫企業名單,納入全省數據企業培育庫統一管理。
四、培育扶持
(一)政策激勵。入庫數據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后續我省相關產業發展扶持政策。支持入庫企業申報國家和省級數據產業試點示范、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典型應用場景建設等項目。
(二)供需對接。搭建交流互動平臺,為入庫數據企業提供場景、數據、技術、產品等供需對接渠道。擇優推薦參與國家級、省級數據產業相關重大供需對接活動。
(三)業務培訓。根據入庫企業數據業務發展需求,以線上線下多種方式開展針對性數據業務培訓,共享最新產業動態,拓展入庫企業數據業務發展思路。
(四)宣傳推廣。支持、輔導有意愿的入庫數據企業積極參與政府主導的“數據要素×”大賽、典型案例等各類示范遴選活動,宣傳推廣入庫數據企業的精品案例、創新產品,擴大行業影響力。
五、工作要求
請各地市政務和數據局組織本地區企業做好數據企業入庫工作,發動多方力量加強宣傳引導,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要加強督促指導,落實好本地區申報企業的材料審核工作,切實提升入庫工作整體質效,并于10月15日前將本地數據企業入庫工作負責人報送我局。
廣東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2025年10月9日
(聯系人及電話:張靜怡,16624707064;劉凱鑫,18664517041;李俊文,020-83134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