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
畢業生遂溪縣事業單位資格審核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及有關規定,經商中共遂溪縣委組織部,現將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遂溪縣事業單位資格審核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核對象
本次公開招聘遂溪縣事業單位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50分,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列為資格審核對象和遞補對象。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資格審核對象(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非教育類、附件2教育類)。
二、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資格審核時間:2025年5月8、9日(共2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遞補資格審核時間:2025年5月12日(共1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遞補資格審核可以由資格審核單位視情提前,與資格審核同步開展。
(二)資格審核地點:
1.非教育類資格審核地點:遂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遂溪縣遂城街道遂海路38號)。
2.教育類資格審核地點:遂溪縣教師發展中心一樓學術報告廳(遂溪縣遂城街道湛川路二橫13號,原縣教師進修學校)。
(三)資格審核方式:現場審核
1.資格審核對象應在指定時間帶齊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資料)不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等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
2.資格審核對象因特殊原因確實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審核的,可委托他人攜帶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本人的書面委托書以及資格審核相關資料代替參加資格審核。
三、資格審核所須提供的資料
(一)資格審核對象須提供: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表(直接在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僅招聘崗位要求的提供)以及招聘崗位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2025屆國內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資格審核時可憑學生證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代替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考察階段,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準予畢業和取得學位資格的證明。
在境內就讀的2025屆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資格審核時可憑學生證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就讀院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必須包含所學專業和學歷層次信息)代替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考察階段,須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準予畢業和取得學位資格的證明。
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二)報考考生類別條件為“應屆畢業生”崗位的國家統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須承諾報名時未落實工作單位,即未曾與用人單位建立過人事或勞動關系,提交承諾書(附件3,自行打印填寫),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將通過比對養老、工傷、失業保險等方式,對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是否曾與用人單位建立過人事或勞動關系進行核查。如經查確認報名時曾有人事或勞動關系,將以書面方式通知本人資格審核不合格結論。
(三)報考考生類別條件為“應屆畢業生”崗位的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完成教育部門認證的赴港澳學習或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須承諾報名時未落實工作單位,即未曾與用人單位建立過人事或勞動關系,提交承諾書(附件3,自行打印填寫),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將通過比對養老、工傷、失業保險等方式,對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是否曾與用人單位建立過人事或勞動關系進行核查。如經查確認報名時曾有人事或勞動關系,將以書面方式通知本人資格審核不合格結論。
(四)報考考生類別條件為“應屆畢業生”崗位的正在參加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1.屬于大學生村官的,須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正在參加的須提供服務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
2.屬于“三支一扶”計劃的,須提供廣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正在參加的須提供服務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
3.屬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須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正在參加的須提供服務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
4.屬于“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的,須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志愿服務證;正在參加的須提供服務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
(五)報考考生類別條件為“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對象,且選擇報考醫療衛生機構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在2025年1月1日至報名首日期間培訓合格的有關證明材料。
(六)所學專業未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選擇以上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的,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須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七)考生類別為“不限”的崗位,以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的,須提供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最高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如最高學歷為2025屆畢業(非在職)的,按照本條第(一)點提供資格復審材料。
(八)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保證明等足以證明工作經歷的佐證材料。符合《報考指南》第30、31、32點關于工作經歷表述的,須提供相應的材料。
(九)屬于國有單位在編在崗(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如果本人堅持不提供,后續產生無法調檔,影響考察、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報考有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要求崗位的,須提供相應資格證書,如為2025年應屆畢業(非在職)的,按照本條第(一)點有關要求執行。報考教師崗位的,須提供具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學段、種類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他說明不作為教師資格證證明材料。
上述各種證書、證明等材料須于現場資格審核時一并提交。屬證件材料的,須提供原件及1份A4紙復印件,審核后收取復印件退回原件;屬證明材料的,收取原件。
四、資格審核的內容和要求
(一)資格審核的內容。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的要求,重點審核資格審核對象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具體條件。證件(證明)等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二)資格審核完畢后,資格審核單位以適當方式告知資格審核對象審核結果,最終以入圍面試名單為準。
(三)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
(四)本次公開招聘的資格審核工作將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如考察等后續階段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同樣取消相應資格。
五、遞補
如出現資格審核不合格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資格審核單位應當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審核對象。
請未進入資格審核但筆試成績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準備好有關資格審核資料,并注意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出現遞補時資格審核單位能夠及時聯系。如因考生所留手機號碼有誤、拒絕接聽電話、拒絕回復短信等原因造成無法聯系,或逾期未能參加遞補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責任自負。
遞補資格審核地點及有關要求同資格審核。
六、其他事項
(一)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資格審核時間,將及時在本官網發布公告。
(二)請務必認真仔細閱讀本公告(含所有附件),準確理解把握相關要求和規定。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原因導致影響資格審核的,由考生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本次招聘公告、報考指南和有關規定執行。
(四)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等后續事宜,將于資格審核后適時發布。報考遂溪縣事業單位的考生請注意關注本官網發布的面試公告。
聯系電話:
0759—7771010 遂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0759—7763243 遂溪縣教育局人事股
遂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遂溪縣事業單位(非教育類)入圍資格審核名單及分組
附件2: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遂溪縣事業單位入圍資格審核名單(教育類)
附件3:承諾書
附件4:個人委托書